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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拒不道歉!杨幂起诉!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万余元,关联案件为杨幂起诉该公司网络侵权。
裁判文书显示,该公司未经允许,于其网店中公开使用载有原告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照片等作为广告物,于图片中注明《绣春刀Ⅱ:修罗战场》电影主演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杨幂及“携手助力”字样。
10月29日,因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赔礼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杨幂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
法院认为,被告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杨幂允许,在其网店发布含有杨幂肖像及姓名的宣传材料,易使受众误认为杨幂系涉案产品的代言人,其行为构成对杨幂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法院判决合肥市祥义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声明向杨幂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幂经济损失5万元。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该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并被限制高消费。
来源 读创/深圳商报综合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朱峰 校审 汪蓓
监制 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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